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正文

关于印发永康市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1-06-06 永康市 收藏
朗读

                                    GYKD01-2015-0005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康市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58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永康市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十六届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514

永康市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13号)、《浙江省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管理办法》(浙民宗发〔201463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间信仰,是指群众以多神神祗为崇拜对象、以祈福禳灾的现实利益为基本诉求,与民俗活动紧密结合,在民间自发流传的非制度化宗教性信仰。

本办法所称民间信仰事务,是指民间信仰与国家、社会、公民之间存在的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务。

本办法所称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是指群众因崇拜神祗、祈福禳灾而建设的,进行民间信仰活动的各类庙庵,但不包括文庙、宗族祠堂。

第三条  市相关部门要尊重历史和群众信仰需求,正确认识和对待民间信仰问题,注重发挥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在道德教化、文化传承、民间交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第四条  民间信仰事务实行属地管理。

市民宗局归口管理民间信仰事务,负责政策制定指导、场所登记编号、活动监督管理等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民间信仰事务的日常管理;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协助管理日常事务。国土、建设、规划、公安、消防、旅游、民政、文化、林业、农业和城管执法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建立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制度。建筑占地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下(含80平方米)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不纳入本办法进行登记编号。申请登记编号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申请:所在地村(居)提出书面登记申请,报镇(街道、区)初审。场所所在地跨村(居)的,由所在村(居)协商确定其中一个村(居)为主提出;协商不成的,由所在镇(街道、区)指定其中一个村(居)为主提出;场所所在地跨镇(街道、区)的,由市民宗局指定一个镇(街道、区)为主牵头。方岩胡公祠由方岩风景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出书面登记申请,报方岩风景区管委会初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7153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