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永康市第四批享受低效厂房改造
奖励政策企业名单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6〕2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永康市委、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改造低效厂房提高土地集约水平的实施意见》(永委〔2012〕1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兑现第四批通过低效厂房改造验收的群升集团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的专项奖励政策。
希望获奖企业再接再厉,继续做深做透后续项目投入的文章,进一步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全市企业要以获奖企业为榜样,转变观念,加紧行动,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共同为打造永康工业经济升级版贡献力量。
附件:第四批享受低效厂房改造奖励政策企业名单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6日
附件
第四批享受低效厂房改造奖励政策企业名单
| 企业名称 | 奖励金额(万元) |
| 群升集团有限公司 | 200 |
| 永康市特种电缆厂 | 13.06 |
| 步阳集团有限公司 | 106.15 |
| 永康市超越气体有限公司 | 55.05 |
| 永康市林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33.84 |
| 浙江浙南电器有限公司 | 55.89 |
| 永康市华兴机械厂 | 23.77 |
| 永康市上世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54.66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7139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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