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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彰2015年度永康市品牌建设和
标准制修订先进企业的通报
永政办发〔2016〕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5年,我市广大企业不断强化品牌、质量和标准意识,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踊跃参与品牌创建、标准制修订等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为鼓励先进,根据《中共永康市委、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永委〔2013〕13号)和《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康市品牌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永政办发〔2015〕124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对2015年度品牌建设、标准制修订先进企业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中国驰名商标
对首次行政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天行集团有限公司(天行)、大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大喜)予以表彰,并各奖励120万元。
二、浙江省著名商标
对首次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的浙江新达铝业有限公司(金太太)、浙江省永康市鸿运实业有限公司(鸿永及图形)、浙江宏伟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HW SUPPLY)、浙江天鑫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天鑫)、浙江飞剑工贸有限公司(飞剑)等5家企业予以表彰,并各奖励30万元。
三、浙江省知名商号
对首次认定为浙江省知名商号的浙江豪族工贸有限公司(豪族)、浙江正钢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正钢)、浙江信源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信源)、浙江华茗园茶业有限公司(华茗园)、浙江省永康市鸿运实业有限公司(鸿运)等5家企业予以表彰,并各奖励30万元。
四、浙江名牌
对首次获得浙江名牌的浙江航鹰锁业有限公司“防盗门锁”、浙江维欧工贸有限公司“B3级非重复冲装焊接钢瓶”、浙江华茗园茶业有限公司“茶叶”等3家企业予以表彰,并各奖励30万元。
五、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
对2015年获得“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超人集团有限公司予以表彰,并奖励20万元。
六、浙江出口名牌
对2015年获得“浙江出口名牌”企业的弘大集团有限公司予以表彰,并奖励10万元。
七、金华市著名商标
对首次认定为金华市著名商标的泰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泰龙)、永康市康长源土特农产品总汇(乡歌)、永康市俞家食品有限公司(俞家)、永康市古丽妙鲜食品园(妙鲜)、永康市顺和铝业有限公司(Niceoker)、永康市锦立工贸有限公司(锦立)、浙江鸿拓实业有限公司(鸿拓)、浙江宇森百联工具有限公司(世林)、永康市华鹰衡器有限公司(大红鹰)、浙江永康弘福工贸有限公司(图形)等10家企业予以表彰,并各奖励5万元。
八、金华名牌
对首次获得金华名牌的浙江鑫鑫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冲茶器玻璃杯”、浙江易力车业有限公司“电动滑板车”、浙江德世电器有限公司“电锤”、永康市凯迪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轮滑鞋”、永康市倍力工具有限公司“汽油链锯”、永康市超时生态种养殖农庄“乳鸽”、浙江世锋物流有限公司“物流服务”、浙江经典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建筑装饰”、浙江九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装饰装修”等9家企业予以表彰,并各奖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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