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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康市2016年度“四破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6〕7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永康市2016年度“四破攻坚”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6日
永康市2016年度“四破攻坚”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结构性改革为重点,围绕做强做优做大“五大百亿”产业,全面深化“四破攻坚”专项行动,突出制度供给、要素供给、政策供给、服务供给,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畅通要素流通渠道,推进资源要素向主导产业和优势企业集聚,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到2016年底,完成20家僵尸企业处置,并严格动态监管;盘活工业用地1200亩以上,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800亩以上,处置低效用地750亩以上;进一步强化以“亩产效益”为导向,争取工业企业的亩均税收达到10.46万元;坚决破除既得利益,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
把处置僵尸企业视为化解产能过剩的牛鼻子,重点处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特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造成停产半年以上或半停产1年以上、资产负债率超过85%且连续亏损3年及以上、主要靠政府补贴或银行续贷等方式维持生产经营、长期欠薪、欠税、欠息、欠费。建立特困企业处置机制,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属地负责、分业施策的原则,采取市场化退出、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方式,分类有序处置,依法依规做好帮扶整治类、淘汰关停类企业的转产转型、债务处理、资产处置、员工安置等工作。(牵头单位:经信局、帮扶办;责任单位:财政<地税>局、人力社保局、国土局、规划局、金融办、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区>)
(二)切实减轻实体经济负担。
完成实体经济课题调研工作,开展“降低实体企业成本”行动,研究制定企业减负方案,组织“五帮五助”服务企业活动,密切关注和及时防范重点企业“两链”风险,深化为企业精准服务。研究制定帮助企业降低成本的政策,着力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和制度性、用工、财务等成本,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推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牵头单位:经信局、财政<地税>局、减负办;责任单位:发改<物价>局、金融办、帮扶办、人力社保局、国土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
(三)建立健全土地要素有效供给管理机制。
从源头上严把用地准入门槛。坚持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实施建设用地需求节约集约评估准入制度,不断完善工业项目联审制,探索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差别化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探索建立项目用地效益承诺奖惩制度,建立健全项目开工、基建主体完工、竣工、投产、贡献达标保证金管理制度,实行分阶段履约退还或违约罚没的差别化管理方式。细化新供土地科学管理机制,完善推进存量低效用地再开发机制。(牵头单位:国土局;责任单位:经信局、招商局、各镇<街道、区>)
(四)建立企业监测数据综合管理平台。
按照“谁主管、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打通信息横向和纵向的共享渠道,推进跨镇(街道、区)、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基础数据整合,逐步完善涵盖土地、税收、排污、用水、能耗等的大数据信息平台建设。(牵头单位:经信局、财政<地税>局;责任单位:国土局、建设局、统计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国税局)
(五)建立健全分类施策的资源要素价格倒逼机制。
坚持效率优先、优胜劣汰、转型升级原则,全面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进一步完善公开公正的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排序制度,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电价、水价、用能交易价格、排污权交易价格等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政策,倒逼低效企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财政<地税>局、发改<物价>局、国土局、建设局、统计局、环保局、水务局、国税局、供电公司、人行)
(六)深入推进“破立、破转、破提”工作。
1.强化负面清单管理。禁止与区域功能定位不符的产业进入,禁止“低、小、散”企业进入,杜绝产生新的“四破”对象。(牵头单位: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