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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永康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6〕10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6年永康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
2016年永康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16年永康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要求和上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扎实做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建设“两美”永康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建立健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机制
(一)深化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继续推动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上网公布工作,并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全面实行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推进全市政务网站整合,重视大数据应用,加快政务服务网向镇(街道、区)、村(社区)延伸。(责任单位:市府办、市编委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继续推进“三项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全市审批代办联动机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推进“同城通办”和“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实行“就近受理、网上流转、网上审批,就地发照”的快速审批流程,打造“宽进、高效、严管”商事登记机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编委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发改局)
(三)加快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积极贯彻落实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换证工作,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快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一)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并落实《永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细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环节的操作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性。(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二)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要求。切实做到规范性文件100%纳入审查、100%审查并纠错、100%及时报备。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三)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市、镇(街道、区)、政府部门聘请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四)规范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做好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防范合同法律风险。(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三、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机制
(一)抓好重点领域的执法工作。在“五水共治”、“三改一拆”、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执行力。(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安监局)
(二)推动建立行政处罚网上公开系统。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开通行政处罚网上公开系统,及时修订、录入和公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裁量标准,建立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网上公开的行政执法新模式。(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三)抓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对镇执法案卷的专项评查,着力提高基层行政执法办案质量。(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四)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完善审查流程、规范审查文本、提高审查质量,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四、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一)加快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做好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实行行政败诉案件问责,对重点败诉案件进行剖析通报,对典型败诉案件严格过错责任追究。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二)建立完善行政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三)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重点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推进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四)完善信访处置机制。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信访途径,健全落实按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机制,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