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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贷通”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6〕95号
市金融办,市中小企业转贷服务中心,市人行,市银监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转贷通”项目是市政府协调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帮扶企业破解转贷难题的务实创新举措,深受社会各界关注和肯定。为更好地发挥“转贷通”项目在防范化解“资金链”风险方面的作用,根据《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永委发〔2016〕2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项目期限
“转贷通”项目运行期限顺延二年(至2018年6月30日)
二、降低转贷成本
“转贷通”项目的贷款利率由原来的日利率万分之三降至日利率万分之二。
三、调整受理额度
“转贷通”的贷款额度受理起点由单笔50万元(含)调整为单家银行单日单户50万元(含)。
四、扩大受理范围
以下情形的,可一并纳入“转贷通”业务受理范围。
(一)企业或个人涉及银行不良贷款或不良担保,但关联银行未提起诉讼的。
(二)企业或个人涉及案件诉讼,但立案标的额低于50万元(不含)的。
(三)企业或个人出现以下情形但金融办已出具书面同意办理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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