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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康市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7〕4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永康市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已经市十七届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
永康市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为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国家食品安全规划(2016年—2020年)》和《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特制定《永康市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
一、现状和形势
(一)现实基础。“十二五”期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简称“四个最严”,下同)的总要求,以“平安永康”建设为总抓手,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风险防控、应急处置、技术支撑、标准法规、社会共治等体系建设,实现了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公众满意度稳步上升和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有序、可控、稳中向好的目标。
1.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全面推进食品监管体制改革,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16个镇(街道、区)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办公室,配备19名食安办专职人员、746名市场监管协管员和69名市场监管信息员,率先实现金华市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全覆盖,有效夯实了食品安全监管“党政同责”基础。
2.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更加扎实。每年制订《食品安全工作要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推进计划》,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出台了食品安全信息发布、议事协调、举报奖励、应急预案、“黑名单”、案件移送等10多项监管制度。
3.食品安全风险管控体系更加完备。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风险清单”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会商、风险监测、风险排查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实现地产食品生产企业、品种、检验项目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规范处置率“两个100%”全覆盖,有效管控了食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风险。
4.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更加完善。完成县级食品检测资源实体化整合,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成运行,取得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26个食品检测点免费向公众开放,建成覆盖全市,以食品药品检测中心、镇(街道、区)农残检测室、市场监管所快检室和农贸市场食品快检室为支撑的四位一体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机制。
5.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更加明显。紧紧围绕食品安全重点问题,深入开展“百日严打”、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整治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684起,严肃查处违法使用“日落黄”加工卤味、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非法添加罂粟壳等案件,食品领域违法犯罪势头得到遏制。
6.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更加浓郁。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试点,110家农业主体纳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60家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合作社、家庭农场率先应用二维码追溯体系。24家农贸市场完成改造提升,6家农贸市场获省放心示范市场称号,9家农贸市场获省文明规范市场称号。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现行业、区域全覆盖。成功创建省级餐饮服务示范市,建成“阳光厨房”125家,建成率84.8%,餐饮服务量化等级信息公示率达到99%。荣获浙江省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2013-2015年度先进市。成立食品行业协会和餐饮协会,规范行业自律行为。组建27支食品安全社会监督队伍,开展常态化社会监督。社会各方力量共治食品安全的格局初步形成。
7.服务食品产业发展能力更加突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构建“接得住、批得快、管得好”的食品审批政务环境。组织开展“精准对接、精准服务”、“服务产业、服务公众、服务基层”等专项行动,拓展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功能,着力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二)面临形势。“十三五”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和“全面奔小康,永康新腾飞”的决胜阶段。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四个全面”、“四个最严”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食品监管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努力开创食品监管事业新局面。
1.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强力保障。没有食品安全,就没有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我市将紧紧围绕健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和共建社会共治格局的食品安全战略核心,加快构建“三网六体系”,着力推动监管模式和监管手段创新,加快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由“被动整治”向“主动监管”、由“事后救火”向“全程监管”、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由“人海战术”向“智慧监管”、由“分头作战”向“协同治理”的五大转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2.打造“食安永康”,需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落实。建设“食安永康”是适应公众对食品安全需求不断提升而作出的战略部署,是提升人民福祉的重要载体。我市将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公众对饮食需求由“吃得饱饭”迅速转变为“食要安全营养”的重大机遇,把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上升到考验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以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市为载体,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加快提升公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3.发展“健康产业”,需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不断推动。食品产业是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是经济社会新常态下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面对我市食品产业“低小散乱”的现状,破解产业发展掣肘,做大做强食品产业,迫切需要强化食品全过程监管,规范企业和产品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通过开展食品领域“浙江制造”试点,深入实施标准化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食品产业生产标准化体系,倒逼企业加快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促进科技和产品创新、产业转型升级,提升食品产业的整体竞争力,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总目标,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为总要求,以“三网六体系”为总构架,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构建法制化、专业化、现代化、社会化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助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实现我市食品安全水平、科学监管水平继续走在省、金华市前列。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始终把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有效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焦点难点问题,以工作实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使人民群众共享食品安全监管和治理成果。
2.改革创新,完善体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完善食品安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动监管创新。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水平,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
3.专业监管,科学治理。加快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强化标准规范建设,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夯实专业化监管基础。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健全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运用法治思维、科学方法和严厉手段开展食品安全治理,形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行业守法的治理格局,提升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
4.落实责任,社会共治。突出食品安全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党政同责,明晰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责任,完善基层监管网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社会组织的辅助作用,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格局。
(三)主要目标。通过5年努力,基本建立覆盖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基本具备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现代化治理能力,基本形成企业自觉、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实现食品安全水平、食品安全现代治理能力、食品产业竞争力、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四个明显提升”。
“十三五”期末永康市食品安全主要指标预期目标
| 序号 | 名 称 | 永康市预期目标 |
| 1 | 主要农产品“三品”认证率 | 60% |
| 2 | 食品安全“四有两责”落实率 | 100% |
| 3 | 主要食品检验合格率 | 97%以上 |
| 4 | 食品监督抽检问题处置率 | 100% |
| 5 | 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覆盖率 | 100% |
| 6 | 食品执法装备标准配置率 | 100% |
| 7 | 食品监管信息公开率 | 100% |
| 8 | 食品监管人员中专业人员占比 | 75%以上 |
| 9 | 基层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率 | 100% |
| 10 | 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 | 75%以上 |
| 11 | 省食品安全市县 | 成功创建 |
三、推进食品安全法治建设
(一)健全食品监管政策。探索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的评估制度。加强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健全食品标准体系。鼓励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标准的宣传贯彻、推广应用和跟踪评价。
(三)推进食品依法行政。厘清市、镇两级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健全上下对应、权责一致、统一规范的监管执法体系。深化食品监管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风险清单管理,完善食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和产品分类裁量指南,健全执法办案激励机制和问责制度。规范食品日常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投诉举报的执法程序、工作规则和执法文书,实现执法全程记录、执法档案电子化。建立各部门协同查处的联合执法办案机制,完善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制度。建立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联合查办、涉案物品处置、信息共享和信息联合发布等行刑衔接机制,完善涉嫌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司法鉴定和检验认定工作制度,规范涉案物品抽样、委托检验、鉴定评估等工作程序。加强食品犯罪侦查力量建设,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巩固食品安全守护防线
(一)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强化风险监测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构建功能完备、标准统一、信息通畅、资源共享的风险监测平台。完善以问题为导向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构建企业自检、监管部门抽检、技术机构监测的食品安全风险防线。推行食品质量和安全风险自查承诺制,落实企业风险监测的主体责任。统一制订实施监督抽检方案,合理划分各监管部门监督抽检的重点品种和检验检测项目,充分利用快速检验初筛结果,增加监督抽检“靶向性”和覆盖面,提高监督抽检效能。加强风险监测结果的运用,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风险预警。
(二)强化风险评估交流。建立和完善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定期分析、评估和研判安全风险。加强食品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建立多元化的风险评估专家队伍,完善专家评估工作制度;开展政府、媒体与公众食品安全风险常态化交流,形成全环节、全过程、全覆盖的风险交流机制;科学确定企业风险等级,明确监管的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增强监管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