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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康市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6 永康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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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康市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73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永康市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47

永康市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疾控慢病便函〔2016177号)和省卫生厅、宣传部、发改委等联合下发的《浙江省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浙卫发〔20122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进一步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四)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五)进一步规范慢性病患者、高危人群的全程管理,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慢性病社区诊断工作。

收集、整合并分析示范区基础信息和资料,建立我市基础信息数据库;分析主要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确定重点目标人群和优先领域,明确主要策略和行动措施。

(二)完善慢性病相关政策。

慢性病防控要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如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三)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继续开展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设立社区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建设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进一步落实工间操制度,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继续开展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创建、开展简短戒烟服务,降低成年人吸烟率。

(四)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1.永康日报和广播电视设置固定宣传专栏,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

2.市疾控中心要加强慢性病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的设计,提供宣传资料技术支持。

3.各村(居)委会设立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栏,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讲座和咨询,发放慢性病防治相关宣传材料,普及慢性病防控知识和理念。

4.各中小学校要为学生开设慢性病相关健康教育课,幼儿园开设健康讲座,向青少年和儿童传播科学的健康理念。

5.结合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全国爱牙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宣传日,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公众的健康意识,提高自我保健技能。

6.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五)完善慢性病防控体系,规范慢性病全程管理

1.规范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各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职工定期体检工作,及早发现慢性病患者。开展慢性病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2.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3.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斜接。

4.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组织,加强领导。

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永康市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相关创建办公室(具体名单见附件1),协调督促各部门工作,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督促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责,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部门、各镇(街道、区)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落实职责,积极推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二)措施明确,保障有力。

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长久可持续发展。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

(三)协同配合,齐抓共创。

建立和完善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各镇(街道、区)协同配合、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按照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标准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建立联络员会议制度,做好本部门的资料收集整理和信息上报工作。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结合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目标要求,各部门、各镇(街道、区)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公众预防慢性病的知识水平和技能,最大程度地减少慢性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五)充实力量,提高能力。

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疾控中心要强化慢病防制科工作力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落实慢病防制科室和人员,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业务指导单位和市级综合性医院定期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规范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基层卫计人员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和诊疗技术水平。

(六)规范指导,强化督查。

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督导检查制度,对各部门、各镇(街道、区)的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并适时将督导及评估结果进行通报。

附件:1.永康市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永康市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永康市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长:朱志杰    

常务副组长: 

    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

            胡望钦  市创建办

            王福明  市卫计局

         员:    市发改局

            马海华  市经信局

               市教育局

            李兴周  市科技局

            钱子健  市公安局        

            王大新  市民政局

            朱彭年  市财政局

            曹法余  市人力社保局

            程可可  市建设局

            朱志豪  市农林局

            俞跃军  市环保局      

                吕柳青  市商务局

                市体育局 

            施天祥  市综合执法局

            周雄军  市市场监管局

            应世敏  市总工会

            周晓青  市妇联

            田中朝  市广播电视台

            胡高进  永康日报社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卫计局,王福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建超(市卫计局)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示范区创建相关具体工作。

附件2

永康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

任务分解表

指标内容

权重

分值

指标要求

责任部门

协助部门

一、政策完善

45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25分)

10

1.辖区政府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

市府办

市卫计局

5

2.辖区政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市府办

市发改局
市卫计局

5

3.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市府办

市相关部门

5

4.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

市府办

市相关部门

(二)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10分)

3

5.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

市财政局

5

6.辖区政府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市财政局

市卫计局

2

7.保障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

市财政局

市卫计局

(三)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10分)

2

8.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

市府办

市相关部门

8

9.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市府办

市相关部门

二、环境支持

50

(一)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20分)

8

10.开展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镇(街道、区)

市卫计局            市相关部门

1)开展健康家庭活动的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总数的30%以上。

镇(街道、区)

市卫计局            市相关部门

2)健康单位、学校、餐饮(食堂、餐厅/酒店)每类不少于5个,每类2分;

市爱卫办

市卫计局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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