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康市政府
非税收入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线上线下
一体化收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7〕3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永康市政府非税收入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永康市政府非税收入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
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6号)、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我市政府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改革进程,提升非税征管效率,确保“最多跑一次”落到实处,实现执收规范、便民高效的目标,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上级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大举措。我市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转变观念,自加压力,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在原有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设成果基础上,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通过财政部门、人民银行、执收单位、代收机构、收款银行等相关系统间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域的互联互通,打造政府非税收入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的新型政务服务模式,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力争“一次不跑”事办好。
二、工作目标
2017年6月底前,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收缴,其他非税收入力争9月底前纳入平台收缴,实现收费项目全部覆盖、支付渠道全方位开通,形成缴费畅通、高效快捷、群众满意的新局面。
三、任务分解
(一)市财政局。负责牵头做好政府非税收入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改革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业务培训、测试验收、上线运行等相关工作;定期统计相关部门(单位)收费项目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开展情况。
(二)各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加强对本部门(单位)收费项目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收入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员组成的专门工作班子,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本实施方案,制定本部门(单位)收费项目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工作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收费项目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工作,直接接入平台的部门(单位),要按时完成接入,通过外部软件接入平台的部门(单位),还要完成系统开发和程序对接工作;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做好收费项目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宣传工作。
(三)各代理银行。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相关测试、财政结算账户维护、银联商户号配置及协议签订等工作;定期将资金清算对账情况反馈市财政局;拓宽现有的银联、直联、网银、支付宝等支付渠道的基础上,开通线下、MISPOS、自助终端等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费渠道,确保全市范围内相关银行网点缴费业务同市通办。
(四)其他相关部门。市督考办根据市财政局提供的各责任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做好相关考核工作,考核情况纳入各部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最多跑一次”是省政府今年的重点改革任务,其中缴费“少跑腿”是此次改革的顺利实施的重要环节,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我市政府非税收入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改革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组织到位、贯彻落实到位。各责任部门(单位)要提升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克难攻坚,主动沟通,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相关工作要求,推进我市政府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改革实现新的突破,确保改革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责任到位、加强协作。各责任部门(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分工开展具体工作,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市财政局要牵头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尤其要统筹做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此项改革顺利推进。
(三)措施到位、做好宣传。一方面,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内部学习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掌握新制度、新业务、新要求,为顺利实施电子化收缴改革提供业务技能保障。另一方面,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此项工作的介绍和普及,让缴费人及社会公众及时了解通过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费的新变化。
附件:1.永康市政府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全市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改革任务清单
3.全市各执收部门(单位)非税收入接入统一公共
支付平台计划表
附件1
永康市政府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胡积合
常务副组长:胡联章
副 组 长:施建民 市财政局
应 挺 市行政服务中心
成 员:各非税执收部门分管领导
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应挺兼任办公室主任,吕美红(市财政局)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以上人员若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附件2
全市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线上线下一体化
收缴改革任务清单
| 责任单位 | 任务名称 | 工作内容 | 时限及要求 |
| 市财政局 |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 成立政府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下设机构,明确任务分工。 | 3月底前完成 |
| 做好接入平台的前期工作 | 梳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对各单位的收费情况、是否有收费软件进行全面调查统计。 | ||
| 梳理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接入业务需求 | 梳理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运维业务需求,制定运维方案。 | ||
| 布置各代理银行开展测试工作 | 增加代理银行,落实各代理银行开通财政结算账户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测试工作;落实柜面收缴、自助终端收缴、MISPOS收缴等缴费渠道的试点测试工作。 | 4月中旬前完成 | |
| 银联商户信息配置 | 做好各代理银行签订商户申请、委托代收协议签定工作。 | ||
| 做好各代理银行商户号、证书、密钥等基础信息在非税收入管理平台配置及维护。 | |||
| 完成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技术配置 | 负责对接相关部门(单位)接入平台的网络连通、程序对接等基础工作,制定非税收入收缴模块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技术方案,实现数据实时交换、有效联通。 | 9月上旬前 分批完成 | |
| 开展上线测试,分批验收接入 | 做好系统开发对接,分批测试。开展联调测试,对测试项目验收后上线运行。 | ||
| 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日常运维 | 做好非税系统以及数据接口的升级、对接、调试,做好相关技术支持工作。 | 全年 | |
| 做好相关部门(单位)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 |||
| 做好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后财政结算账户基础维护、资金对账清算等相关工作。 | |||
| 统计各部门(单位)收费项目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开展情况。 | |||
| 指导各部门(单位)开展工作 | 指导各部门(单位)开展深化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改革工作。 | ||
| 各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 | 完成本部门(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收缴工作 | 成立由分管局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员组成的专门工作班子。 | |
| 制定本部门(单位)收费项目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工作计划。 | 4月底前完成 | ||
| 完成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程序对接。通过非税收入征管系统收费的单位,可直接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需通过外部软件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单位,要完成系统开发和程序对接工作。 | 9月上旬前 分批完成 | ||
| 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 |||
| 做好问题反馈和宣传工作 | 及时反馈系统运行情况,同时做好业务宣传工作。 | 全年 | |
| 各代理 银行 | 开通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银联接口 | 完成商户号配置,做好对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银联接口软件程序开发,签订商户申请、代理银行委托代收协议。 | 4月中旬 |
| 做好银联商户维护并签订协议 | 开通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网银接口。 | ||
| 做好财政结算账户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测试工作 | 完成财政结算账户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测试工作,并按照要求及时提交测试报告等相关材料。 | ||
| 开通MISPOS、柜面、自助终端 | 开通MISPOS、柜面、自助终端等缴费方式。 | ||
| 结算账户缴款 | 实现非税收入通过财政结算账户收缴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 | ||
| 日常资金核算 | 做好资金清算对账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市财政局。 | 全年 |
附件3
全市各执收部门(单位)非税收入接入
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计划表
| 计划接入平台时间 | 涉及部门 | 涉及单位 | 执收项目 |
| 4月底前 4月底前 4月底前 | 农林 | 永康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 |
| 农机监理费 | |||
| 永康市农林局 |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 | ||
|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 | |||
| 罚没收入 | |||
| 森林植被恢复费 | |||
| 水务 | 永康市水务局 | 污水处理费收入 | |
| 水资源费 | |||
| 永康市水土保持监督 管理站 |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 | ||
|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 | |||
| 罚没收入 | |||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
| 永康市饮用水服务站 (永康市节水中心) | 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费 | ||
| 永康市水政监察大队 |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 | ||
| 罚没收入 | |||
|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 |||
| 占用水域补偿费 | |||
| 河道采砂管理费 | |||
| 国土 国土 | 永康市国土局 永康市国土局 | 耕地开垦费 | |
| 土地闲置费 | |||
| 土地复垦费 | |||
| 采矿权使用费 | |||
| 采矿权价款 | |||
| 采矿权拍卖所得 | |||
| 罚没收入 | |||
|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 | |||
|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 | |||
| 永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不动产登记费 | ||
| 证书工本费 | |||
| 共青团 | 永康市青少年宫 | 培训班收费 | |
| 环保 | 永康市环境保护局 |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 | |
| 污水排污 | |||
| 废气排污 | |||
| 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 | |||
| 噪声超标排污 | |||
| 罚没收入 | |||
| 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 | |||
| 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收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7110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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