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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7〕10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永康市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
永康市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工作
实施方案(2017—2020年)
为进一步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创建省级无障碍社区,切实提高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幸福指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创建考核办法的通知》(浙残工委〔2017〕1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街道(区)申报、社区创建、社会支持”的原则,通过加大无障碍设施集中建设和改造力度,完善无障碍设施的配套建设及功能,提高永康市无障碍社区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能够安全、舒适、便利地参与社会活动,推动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省残工委下达的三年任务目标,2017—2020年每年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不少于1个。2020年后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市情况再行确定创建方案。
二、主要内容
无障碍社区创建重点:完善社区内无障碍公共服务设施;推进社区道路、绿化地、活动场所和残疾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化。
主要工作内容:规范创建工作组织管理;加大无障碍环境理念宣传;推进社区道路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家庭无障碍改造;推进公共服务机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加快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提升无障碍环境公众参与度评价(具体见附表)。
三、工作步骤
(一)申报阶段(每年第一季度,2017年为8—9月份)。
各街道及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每年各提出1个创建社区,经永康市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后确定创建社区1个。
(二)实施阶段(每年第二、三季度,2017年为10—11月份)。
1.市建设局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依据调查资料制订社区无障碍创建改造方案,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街道(区)作为主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做好配合。
2.加强无障碍建设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增强无障碍环境法治意识;在创建街道(区)、社区设置宣传栏(窗),普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知识和意义。
(三)考核评估阶段(每年第四季度,2017年为年12月份)。
1.全面总结创建工作,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完善台账,迎接省、金华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考核评估组的考核评估。
2.根据评估组要求进行完善。
3.加强已创建社区长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无障碍建设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创建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永康市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创建内容和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落实创建任务,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二)切实加大投入。无障碍社区建设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市财政局、市残联、相关街道(区)要做好资金使用监管。要整合残疾人无障碍家庭创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社区福利设施建设等资金和项目,集中力量整片推进无障碍化工作建设,确保建一个、成一个,造福一片。
(三)营造创建氛围。通过新闻媒体和其他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创建无障碍社区的重要意义,展示残疾人无障碍发展成就,加强残疾人无障碍公益性宣传。通过舆论宣传,提高广大市民尤其是残疾人群体对创建活动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支持度,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
附件:1.永康市无障碍社区创建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各成员单位职责
3.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创建考核标准
4.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创建考核申报表
附件1
永康市无障碍社区创建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胡增强
副组长:徐莹波 市府办
徐激扬 市残联
马雄英 市残联
方荣广 市建设局
成 员:应广胜 市委宣传部
程凤飞 市财政局
应巧云 市民政局
应旭军 市经信局
应建芬 市综合执法局
王文杰 市规划局
潘勇智 市广播电视台
章志华 市移动公司
李 清 市电信公司
黄海鹏 市联通公司
高富杰 市残联
杨宏伟 东城街道
颜文进 西城街道
鲍庆元 江南街道
周高福 经济开发区
马秀雄 城西新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残联,马雄英兼任办公室主任,高富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徐飞龙(市建设局)、吕宏星(市残联)为办公室成员。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各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附件2
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残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社区无障碍设施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需求调查、评估,做好社区内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工作;负责组织培训相关工作人员,牵头组织建设、综合城管、规划等部门做好《无障碍设计规范》的宣传、培训、贯彻、监督检查等工作,共同审核创建社区无障碍改造方案;负责编制、申报无障碍社区创建经费预算,严格按市政府投资项目做好资金使用监管;指导、监督创建街道(区)、社区及各相关部门做好创建、复评资料收集、整理。
二、市委宣传部:组织有关媒体积极宣传创建无障碍社区的重要意义,展示残疾人无障碍发展成就,加强残疾人无障碍公益性宣传,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资金保障,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
四、市民政局:负责指导社区各类福利设施和老年人家庭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作。
五、市经信局、市广播电视台、各通信运营商:负责推进社区无障碍通信网络建设;在播出电视节目时要配备字幕,每周至少播放一次配播手语的新闻节目。
六、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指导街道(区)制定社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对社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实施监督检查。
市规划局负责将无障碍要求纳入相关规划,按规定做好规划管理。
市建设局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依据调查资料制订社区无障碍创建改造设计方案,并负责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历史文物保护建筑等无障碍建设的施工、改造的技术指导。
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道路盲道、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的管理维护。
七、街道(区)和社区: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的街道(区)、社区承担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居住小区等范围无障碍施工,制定无障碍设施长效管理制度,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确保按时完成建设、正常投入使用。
附件3
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创建考核标准
| 序号 | 考核 项目 | 分值 | 考 核 内 容 | 验收 方式 | 验 收 标 准 |
| 1 | 创建工作组织管理 | 10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7105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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