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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KD01-2018-0002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康市出租房屋旅馆式智能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8〕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永康市出租房屋旅馆式智能化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2日
永康市出租房屋旅馆式智能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强化源头管理和长效监管,有效遏制出租房治安和消防安全隐患,开创新时代“以房管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新局面,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推行出租房屋(含员工宿舍,下同)旅馆式智能化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政主导、镇街主抓、村居实施、房东主责、房客履约”的原则,以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为目标,以科技化、信息化建设“平安永康”为动力,以互联网信息技术创新为手段,全面落实“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以证管人”工作理念,扎实推进出租房屋旅馆式智能化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永康市出租房屋旅馆式智能化管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积合担任组长,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陈曙初担任常务副组长,市综治办主任徐晓伟、市流动人口管理局局长马南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公安局、市流动人口管理局、市建设局、市安监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计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办、市广播电视台、永康日报社、永康金报等相关部门单位及各镇(街道、区)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流动人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马南峰兼任,成员由陈望安、胡龙、吴圣安、朱永中、陈海东组成。
三、工作任务
(一)推行出租房屋旅馆总台建设。在流动人口1000人以上的村(社区、工业区,下同)、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倒挂的村全面推行出租房屋旅馆总台建设。
(二)推行出租房屋安装智能门禁。在居住流动人口10人以上出租房(员工宿舍,下同)、出租房屋5间以上的出租房或公安关注群体居住的出租房全面推行智能门禁安装。
(三)推行出租房屋星级管理制度。将硬件设施、消防设施、智能门禁、治安防控、房东业主履行义务等情况赋权量化作为出租房屋星级管理的依据,对全市出租房屋进行动态评星和差异化管理。
(四)优化出租房屋社会治安环境。以出租房屋旅馆式智能化管理为突破口,全面排查出租房屋治安、消防安全隐患,力争出租房屋消防隐患排查率100%、安全隐患整改率100%、治安责任书签订率100%、消防责任书签订率100%,侵财类刑事案件同比下降30%。
四、建设标准
(一)搭建组织架构。以村(社区)自治组织为主体,整合相关资源,建立以全科网格员为主要力量的管理队伍,搭建层级清晰、责任明确的组织架构,建立健全管理网络和工作制度,承担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智能化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设置旅馆总台。由村(社区)干部担任旅馆总台经理,负责对旅馆总台的基础建设、日常运行、人员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全科网格员负责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员的信息采集管理、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治安隐患的排查督改等工作。
(三)完善信息管理。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对每户出租房屋房东信息、出租房屋概况、消防安全评定、承租人员和空置情况建立台账资料,并将房东和承租人信息及时上传,确保信息登记率和准确率达到100%。
(四)签订出租协议。在旅馆总台的协调指导下,签订租房合同、承诺书、治安责任书等,确保租房行为在法律框架内运行,促使出租双方自觉履行约定。要将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纳入村规民约,落实房东、业主责任,建立奖惩机制。
(五)安装智能门禁。在符合条件的出租房屋安装智能门禁,以居民身份信息授权的IC 卡作为门禁卡,实行居住人员一人一卡,配套智能监控探头和后台操作系统,有效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实名、实时、实速、实情”的精准化、智能化管理要求。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3月)。
在总结经济开发区黄城里村出租房屋旅馆式智能化管理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市级层面召开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镇(街道、区)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4—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