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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康市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暨企业本质安全提升五年计划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7〕10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永康市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暨企业本质安全提升五年计划考核奖惩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组织实施。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
永康市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暨企业本质
安全提升五年计划考核奖惩办法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加快提升全市本质安全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奖惩对象
(一)全市16个镇(街道、区)。
(二)机关部门:公安局、消防大队、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地税)局、人力社保局、国土局、规划局、水务局、农林局、商务局、文化局、体育局、卫计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质监局、综合执法局、旅游局、供销总社、供电公司、国资办、气象局、民宗局、司法局。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暨企业本质安全提升五年计划考核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