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清理工业项目保证金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8〕9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发展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工业经济更好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运行〔2016〕355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浙经信运行〔2018〕65号)、《浙江省审计厅关于2017年度省本级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督查督办函》精神,现就工业项目保证金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