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17年,永康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紧扣“全面奔小康,永康新腾飞”发展主线,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坚持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
一、担当有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迈上新台阶
(一)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中心组学法常态化,建立健全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先后举办政府会议纪要、“三改一拆”涉法问题培训和实务研讨等活动。二是各部门单位多次组织各种形式的专题培训,到法院旁听庭审,使法治思维逐渐深入人心。三是丰富载体,创新渠道开展法治宣传,干部职工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氛围越来越浓厚。四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2017年共有518名行政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五是继续实施公务员法律知识三年轮训计划,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和学习培训,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政府法制监督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印发《永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确认公告工作的通知》。经集中审核确认全市各单位执法主体资格共计94个,其中法定行政执法机关51个,法律法规规章授权行政执法机关12个,受委托行政执法机关31个,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告,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全新系统实现全市2734本执法证件动态管理。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推进全市行政处罚一站式网络平台建设,完成所有行政处罚事项模拟办案测试并正式启用。加强外部监督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纠错、重点执法领域抽查等机制,规范各领域的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杜绝不按法定程序执法、执法证据不全、不文明执法等现象。
(三)合法性审查力度不断加大。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完善合法性审查流程和方式,全年共审查报备规范性文件42件,做到审查、审查发现并纠错、及时报备三个100%。推动重大行政决策法制论证常态化,对“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后对外公布实施。印发《永康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政府部门及各镇(街道、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为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项目实施和“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有效推进提供“法律护航”。
(四)行政争议依法化解持续推进。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切实保障行政复议救济权,规范告知行政复议申请权。2017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4件,远超同期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数,同比增长62.5%,有效推动了行政争议的有效化解。提高复议纠错力度,细化审查程序,做到“违法必纠”,倒逼政府部门切实肩负起矛盾化解主体责任,在化解争议上下功夫。现已办结的102件案件中经行政调解申请人撤回申请而终止复议的有24件,达23.5%。改变以往审查方式,单独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对程序瑕疵问题予以明确指正,并全面加强《复议决定书》的说理部分,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重要作用,对发现行政行为明显违法的坚决“不护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纠错,从源头上遏制诉讼案件高发态势。今年,经复议后向法院起诉的案件仅为7件,且无败诉,息诉率大幅提高。
(五)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经过细致调研,普遍征求意见后提出的《永康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已经金华市政府批准同意,“永康市行政复议局”已于2018年1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进一步落实人员编制、优化机构设置、加强复议队伍建设,加大行政复议的宣传力度,规范告知复议救济权,细化审查程序,加大纠错力度,做到“违法必纠”。通过发挥行政复议内部纠错功能,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真正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主渠道作用。
(六)府院良性互动不断深化。每年召开府院联席会议,不断促进府院良性互动,更加强化司法监督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推动作用。府院互动成效逐步显现,在府院联席会议基础上,市法制办和市法院行政庭等采取情况通报、不定期交流、重大疑难问题会商等做法,合力化解了一大批行政争议。特别在“两链”风险化解方面,府院联动机制为处置“僵尸企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查摆剖析,正视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短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依法行政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比如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还需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精准性、创新性、操作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工作需进一步到位;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还不够到位;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步伐还需进一步加快;行政监督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推动解决。
三、拼搏进取,扎实推进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