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永康市杨溪水库放水预警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杨溪水库放水预警方案(试行)的通知》(永政办发〔2010〕136号)同时停止执行。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康市杨溪水库放水预警方案
为加强杨溪水库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洪减灾功能,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水库放水预警工作,保证水库放水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制订本方案。
一、预警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避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保护下游沿江(河)两岸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预警主要方式
一般情况下通过电话、传真、钉钉、微信、短信、广播、警示标志、车载警报装置等进行预警;特殊情况下(如通信、电力及交通中断时)可采用敲锣、手摇警报等方式。
三、预警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杨溪水库泄洪及其它特殊情况向下游放水进行预警的相关工作。预警范围包括李溪、南溪及永康江沿线镇(街道、区)、村(社区、经济合作社)。主要包括:石柱镇、江南街道、东城街道、西城街道、城西新区,俞溪头村、西岐村、塘花村、傅阳村、下杨村、石柱村、妙端村、下里溪村、前锦村、塘里村、姚官村、后项村、洪福村、白垤里村、圆周村、溪口村、双锦村、下楼村、金星村、皇渡桥村、西翁村、上把赵村,溪心经济合作社、上水碓经济合作社、民丰经济合作社、华溪经济合作社、西津经济合作社、下园朱经济合作社、王染店经济合作社,金胜社区、丽丰社区、南苑社区、西津桥社区、下园社区,黄棠村、高镇村、城塘村、河南一村、河南二村、田川村、下店午村、小花园村,河头经济合作社、塔海经济合作社、东库经济合作社、桃花经济合作社、大花园经济合作社、高镇经济合作社、枫楼经济合作社、英阁经济合作社,五金城社区、望春社区、许码头社区、平安社区、卫星社区、山川坛社区、园丁社区,章店村、埠头村、李店一村、李店二村、西田畈村、田桥村、王慈溪村、华村、排塘村、新埠村、花溪村、联丰村,西门社区、飞凤社区、紫薇社区、四方社区等。
预警信息发布必须做到全面、及时、准确。
四、预警职责
本预警方案职责单位包括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市防指)、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市防汛办)、市水务局、市杨溪水库管理中心,预警范围内的各镇(街道、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村委会(居委会、经济合作社)。
(一)市防指主要职责。负责监督本方案的实施,指导预警及放水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各有关镇(街道、区)防汛防旱指挥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