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工作,根据金华市打造“无证明城市”工作要求,全市共清理证明事项213项,群众办事在永康市域范围内基本实现了“无证明”。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证明事项清理清单予以公布。
打造“无证明城市”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需要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不断深化,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证明事项取消后的相关衔接落实工作,巩固“无证明城市”成果,把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附件:永康市证明事项清理清单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
附件
永康市证明事项清理清单
| 序号 | 证明名称 | 证明开具部门 | 审批服务部门 | 涉及的办理事项 | 取消方式 |
| 1 | 证明中方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 | 银行等金融机构 | 发改局 |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 | 直接取消 |
| 2 | 自有资金证明 | 银行等金融机构 | 发改局 |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 | 企业承诺 |
| 3 | 第三方施工作业合法性证明文件 | 建设部门 | 发改局 | 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施工作业许可(第三方作业许可) | 内部核查 |
| 4 | 监护人证明 | 申请人提交 | 残联 | 办理残疾人证 | 个人承诺 |
| 5 | 场所合法使用证明(无法提供房屋使用材料的) | 所在镇(街道、区)或村(居)委会 | 市场监管局 | 各类市场主体设立、变更登记 | 申报承诺(不符合申报承诺的提供相关材料) |
| 6 | 企业债权银行出具的金融债权保全证明文件 | 企业债权银行、人民银行总行或其派出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 | 告知承诺 |
| 7 | 清税证明 | 税务部门 | 市场监管局 | 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登记、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注销核准 | 依托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系统和现有基础设施,可以直接核验企业清税信息的,数据共享,无法核验的提交相关材料 |
| 8 | 企业近三年纳税情况在证明 | 税务部门 | 市场监管局 | 浙江省知名商号申报 | 内部核查 |
| 9 | 企业近三年销售(服务)额情况的证明 | 统计部门 | 市场监管局 | 浙江省知名商号申报 | 内部核查 |
| 10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公安部门 | 文化和广电旅游 体育局 | 设立娱乐场所审批 | 部门核查 |
| 11 | 房屋产权证明 | 所在镇(街道、区) | 文化和广电旅游 体育局 | 1.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 部门核查 |
| 2.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审批 | 部门核查 | ||||
| 3.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批准 | 部门核查 | ||||
| 12 | 小贷公司最近两年监管评级良好且至少有一年为优秀的证明 | 金融办 | 金融办 | 小额贷款公司创新业务审核 | 直接取消 |
| 13 | 住所适用证明、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金融办 |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与终止方案审核 | 部门核查 |
| 14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公安部门 | 金融办 |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与终止方案审核 | 部门核查 |
| 小贷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任职资格审核 | |||||
| 小额贷款公司股权转让审核 | |||||
| 小贷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审核 | |||||
| 小额贷款公司其他重大事项变更审核 | |||||
| 15 | 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 | 卫生健康部门 | 卫生健康局 | 医师执业注册 | 数据共享加内部核查 |
| 16 | 独生子女证明 | 所在镇(街道、区) | 卫生健康局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内部核查加告知承诺 |
| 17 | 计划生育证明 | 所在镇(街道、区) | 卫生健康局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内部核查加告知承诺 |
| 18 | 社保证明 | 人力社保部门 | 农业农村局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A证设立),(B、C、D证设立),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设立) | 数据共享 |
| 19 | 品种权人书面同意证明 | 品种权人 | 农业农村局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A证设立),(B、C、D证设立),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设立) | 个人承诺 |
| 20 | 从业经历证明 | 原工作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蚕种生产许可(设立),蚕种经营许可(设立) | 直接取消 |
| 21 | 员工健康证 | 医疗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数据共享 |
| 22 | 健康体检证明 | 医疗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兽医资格认定及其从业注册登记(兽医执业注册) | 数据共享 |
| 23 | 从业年限证明 | 各镇(街道、区)畜牧兽医站 | 农业农村局 | 兽医资格认定及其从业注册登记(乡村兽医登记许可) | 个人承诺 |
| 24 | 培训证明 | 培训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农药经营许可(设立) | 数据共享 |
| 25 | 环评批复 | 生态环境部门 | 农业农村局 | 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立(含新建、扩建、改建、迁建)审批[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立(含新建、扩建、改建、迁建)审批(设立)] | 数据共享 |
| 26 | 身体条件证明 |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证件核发 | 数据共享 |
| 27 | 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 检验检测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年检] | 数据共享 |
| 28 | 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 | 植物检疫站 | 农业农村局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A证设立),(B、C、D证设立) | 直接取消 |
| 29 | 培训证明 | 畜牧兽医部门 | 农业农村局 | 生鲜乳收购许可 | 数据共享 |
| 30 | 无产权证明 | 所在镇(街道、区) | 供电公司 | 1.低压居民(非居民)用电新装 | 告知承诺 |
| 2.低压居民(非居民)过户 | 告知承诺 | ||||
| 31 | 无产权证明 | 所在镇(街道、区) | 供电公司 | 1.光伏新装 | 告知承诺 |
| 2.光伏过户 | 告知承诺 | ||||
| 3.高压用电新装 | 告知承诺 | ||||
| 4.高压用电过户 | 告知承诺 | ||||
| 32 |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 所在镇(街道、区)或村(居)委会 | 交通运输局 |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 部门核查 |
| 2.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 |||||
| 3.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 |||||
| 4.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 |||||
| 33 | 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 公安部门 | 交通运输局 |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 | 部门核查 |
| 34 | 社保缴纳证明 | 人力社保部门 | 交通运输局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 | 部门核查 |
| 35 |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证明 | 公安部门 | 交通运输局 | 1.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 | 部门核查 |
| 36 | 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交通运输局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 部门核查 |
| 37 | 通信工具和卫星定位装置安装证明 | 车辆生产厂家或社会化运营商 | 交通运输局 | 营运车辆营运证配发和年度审验 | 数据共享内部核查 |
| 38 |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合格证明 |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数据共享内部核查 |
| 39 | 资信证明 | 银行等金融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 代办陪同 |
| 40 | 资信证明 | 银行等金融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 代办陪同 |
| 41 |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 开户银行 | 商务局 | 1.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新立) | 代办 |
| 2.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延续) | 代办 | ||||
| 42 |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人力社保局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许可 | 个人承诺 |
| 43 | 用于鉴定的办公用房、考评场地证明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人力社保局 |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 | 个人承诺 |
| 44 | 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人力社保局 |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 个人承诺 |
| 45 |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人力社保局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个人承诺 |
| 46 | 劳务派遣单位法定代表人改变的有效证明 | 市场监管部门、申请 单位 | 人力社保局 | 劳务派遣经营变更许可 | 内部核查 |
| 47 | 社保缴纳证明 | 人力社保部门 | 人力社保局 | 申请政府津贴 | 内部核查 |
| 48 | 有无犯罪记录 | 公安部门 | 人力社保局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政审 | 内部核查 |
| 49 | 有无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证明 | 市委610办公室 | 人力社保局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政审 | 内部核查 |
| 50 | 计生证明 | 卫生健康部门 | 人力社保局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政审 | 内部核查 |
| 51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 人力社保部门 | 人力社保局 | 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或下属单位加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备案 | 信息共享 |
| 52 | 与本市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 所在单位 | 人力社保局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 内部核查 |
| 53 | 与机关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 所在单位 | 人力社保局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 内部核查 |
| 54 | 单位离职证明原件或单位同意转档证明原件一份(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协议的需提供) | 所在单位 | 人力社保局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 内部核查 |
| 55 |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 原工作单位 | 人力社保局 | 失业保险金核准支付、失业登记 | 直接取消 |
| 56 | 出生医学证明 | 民政部门 | 人力社保局 | 生育补助金核准支付 | 内部核查 |
| 57 | 死亡证明 | 法院、公安、医疗等 相关单位 | 人力社保局 |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核准支付 | 内部核查 |
| 58 | 配偶未就业证明 | 参保人配偶所在的村(社区) | 人力社保局 | 未就业配偶医疗待遇核准支付 | 个人承诺 |
| 59 |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 工伤职工所属用人 单位 | 人力社保局 | 工伤保险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核准支付 | 个人承诺 |
| 60 | 申领人与死亡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 | 公安部门 | 人力社保局 |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核准支付 | 内部核查 |
| 61 | 死亡证明 | 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民政部门、所在镇(街道、区)、村(社区) | 人力社保局 | 1.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核准支付(失业人员) | 内部核查 |
| 2.参保人员死亡遗属供养资格确认 | |||||
| 62 | 学籍证明 | 所在学区学校 | 人力社保局 | 参保人员死亡遗属供养资格确认 | 数据共享 |
| 63 | 供养证明 | 参保人户籍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公安部门、所在镇(街道、区) | 人力社保局 | 1.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核准支付 | 内部核查 |
| 2.工亡职工一次性待遇核准支付 | |||||
| 64 | 县级及以上卫生计生部门确认的医疗机构等级证明(无等级不需提供)、执业医师(包括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师)注册证明 | 卫生健康部门 | 医疗保障局 |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申请登记 | 部门核查 |
| 65 | 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医疗保障局 |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申请登记 | 个人承诺 |
| 66 | 连锁门店应提供其总部同意申请协议定点的证明材料 | 申请药店连锁总部 | 医疗保障局 |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申请登记 | 个人承诺 |
| 67 | 药师职称证明材料 | 市场监管部门 | 医疗保障局 |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申请登记 | 部门核查 |
| 68 | 零售药店营业场所产权证明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医疗保障局 |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申请登记 | 个人承诺 |
| 69 | 居住登记证明材料 | 公安部门 | 公安局 | 外省籍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 | 直接取消 |
| 70 | 居住证证明 | 公安部门 | 公安局 | 诉讼 | 直接取消 |
| 71 | 积分证明 | 公安部门 | 公安局 | 享受本市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特惠待遇 | 直接取消 |
| 72 | 村级同意证明、实际居住证明 | 村(社区)、单位 | 公安局 | 分户、立户和各类户口迁移 | 直接取消 |
| 73 | 住址证明 | 民政部门 | 公安局 | 申报居住登记、居住证申领(签注) | 部门核查、数据共享 |
| 74 | 亲属关系证明、未婚证明、职业状况证明 | 公安部门、民政部门、所属单位等 | 公安局 | 各类户口迁移 | 告知承诺、数据共享 |
| 75 | 无房证明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公安局 | 城区无房产挂靠迁移 | 部门核查、数据共享 |
| 76 | 资信证明 | 银行等金融机构 | 公安局 | 营业性射击场立项审批 | 直接取消 |
| 77 | 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副联 | 税务部门 | 公安局 | 机动车注册登记 | 数据共享 |
| 78 | 机动车所有人出境证明 | 公安部门 | 公安局 | 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注销登记 | 直接取消 |
| 79 | 因自然灾害灭失的灭失证明 | 县级以上相关政府 部门 | 公安局 | 机动车灭失注销登记 | 直接取消 |
| 80 | 积分入学证明 | 流动人口管理部门 | 教育局 | 入学报名 | 直接取消 |
| 80 | 学龄儿童休、缓学证明 | 所在学区学校 | 教育局 | 入学报名 | 直接取消 |
| 82 | 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证明 | 村(社区) | 教育局 | 入学报名 | 个人承诺 |
| 83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户籍所在地公安 派出所 | 教育局 | 民办学校审批 | 内部核查 |
| 84 | 现役军人(烈士)证明 | 部队、公安部门 | 教育局 | 军人、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子女参加中考优待确认 | 内部核查 |
| 85 | 由道路权属(管理)单位出具相关用地证明(不涉及新增用地证明) | 交通运输部门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直接取消 |
| 86 | 林木权属证明 | 林木所在地镇(街道、区)、村委会、县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林木采伐许可 | 林权证或个人承诺 |
| 87 | 健康证明 | 医疗机构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狩猎证年检 | 数据共享 |
| 88 | 上年度采伐迹地更新验收证明 |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林木采伐许可 | 内部数据共享 |
| 89 | 木材合法来源证明 | 所在地村委会、林业站、县级以上林业种苗管理部门或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木材运输许可 | 有效证件或数据共享 |
| 90 | 检疫证明 | 县级林业森检部门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木材运输许可 | 数据共享 |
| 91 | 生产用地用途证明 | 村委会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直接取消 |
| 92 | 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证明 | 林业检疫部门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直接取消 |
| 93 | 企业资信情况证明 | 县级以上(含县级) 金融部门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省级林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测评 | 数据共享 |
| 94 | 有固定面积的专用展室、收藏场所证明材料 |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古生物化石交易场所审批 | 直接取消 |
| 95 | 地址证明 | 村(社区)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涉及登记材料地址描述不一致的首次和地址变更登记 | 个人承诺 |
| 96 | 未拆翻建证明(房屋未曾改建扩建) | 镇(街道、区)、 村(社区)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变更及更正登记 | 个人承诺及部门核查 |
| 97 | 判决书、裁定书、仲裁文书、司法文书的生效证明 | 法院、仲裁委员会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需按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办理不动产登记的 | 部门核查 |
| 98 | 亲属关系证明(村民房屋继承证明 | 村(社区)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因分家析产、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 | 个人承诺及部门核查 |
| 99 | 死亡证明 | 公安部门或村(社区)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证明权利人配偶已死亡的或涉及死亡继承 | 个人承诺及部门核查 |
| 100 | 权属证明(土地来源证明)(1950年至1982年7月1日间建造的不动产) | 镇(街道、区)、 村(社区)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部门核查 |
| 101 | 同一人身份证明 | 村(社区)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1.不动产登记 | 部门核查 |
| 2.档案查询 | |||||
| 102 | 未享受房改证明 | 建设部门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变更及更正登记 | 部门核查 |
| 103 | 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 村(社区)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变更及更正登记 | 个人承诺及部门核查 |
| 104 | 送养人的户籍证明 | 公安部门 | 民政局 | 内地公民收养子女登记 | 直接取消 |
| 105 | 低保家庭证明 | 民政部门 | 民政局 | 困境儿童认定及基本生活费给付 | 直接取消 |
| 106 | 低保边缘户家庭证明 | 民政部门 | 民政局 | 困境儿童认定及基本生活费给付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永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kangshi/20210606/270763.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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