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发〔2008〕48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绿地生态休闲林业观光园建设项目的批复
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加强浙江绿地生态休闲林业观光园建设的请示》(永林字〔2008〕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绿地生态休闲林业观光园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列入我市农业产业化项目予以扶持。观光园内项目建设用地应报国土部门办理相关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必须遵循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
希望你局认真组织实施,把该项目建设成为集种子种苗、休闲观光、森林旅游、科普教育、养生健身等于一体的多功能林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带动全市林业产业化发展。
二○○八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