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发〔2008〕60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吕治房屋建设工地3.19物体打击
事故调查请示的批复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吕治房屋建设工地3.19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永安监〔2008〕28号,下简称《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由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国土局、总工会、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单位)人员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的调查工作,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有关规定。
二、同意《请示》对事故的原因分析、性质认定、责任区分、处理建议,以及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
三、市安委办将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落实村民建房安全监管责任制,并将监管落实情况抄送市安委办。国土部门要严格落实土地巡查制度,建立台帐,及时制止违章建房行为。
二○○八年五月四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