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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发〔2008〕27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先进企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根据《关于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奖励政策意见》(永委〔2007〕6号),现对步阳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通过省清洁生产验收企业和浙江浩天实业有限公司等10家工业循环经济试点先进企业通报表彰,并分别给予每家企业人民币6万元、2万元的奖励。具体名单如下:
一、通过省清洁生产验收企业(5家)
1、步阳集团有限公司
2、群升集团有限公司
3、钢海集团有限公司
4、浙江千禧工贸有限公司
5、永康市金闪漆业有限公司
二、工业循环经济试点先进企业(共10家)
(一)节能先进企业(4家)
1、浙江浩天实业有限公司
2、浙江永压铜业有限公司
3、鹰鹏化工有限公司
4、浙江省永康市康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唐先有色金属压铸厂)
(二)节水先进企业(3家)
5、浙江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6、浙江三环化工有限公司
7、永康力士达铝业有限公司
(三)节材先进企业(2家)
8、浙江永康东立电机有限公司
9、浙江康灵实业有限公司
(四)节地先进企业(1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