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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雪压树木采伐管理的通告
永政通告〔2008〕3号
受前段时间雨雪冻害影响,我市山林树木出现大面积折断毁坏现象。为促进雪压树木采伐有序进行,实现林业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林区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特作如下通告:
一、严禁无证采伐所有林木。任何单位或个人采伐清理雪压树木,须报经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批。获批允许采伐雪压树木的集体或个人,免缴集体林育林基金和更新改造资金。
二、采伐雪压树木应在林业主管部门和所在镇(街、区)的组织下有序进行,严禁借采伐清理雪压树木之名,采伐未受损的其它树木。
三、对破坏森林资源,盗伐、乱砍滥伐的案件,林业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