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发〔2008〕65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批准永康市东城街道高山头房屋拆迁
实施办法的批复
市东城街道高山头房屋拆迁指挥部:
你部组织制订的《永康市东城街道高山头房屋拆迁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请抓紧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康市东城街道高山头房屋拆迁实施办法
参照《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永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7〕17号,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拆迁范围:东城街道高山头自然村的拆迁改造范围,具体以拆迁红线为准。
第二条 凡高山头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拆迁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高山头房屋拆迁安置由永康市东城街道高山头房屋拆迁指挥部协同东城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