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08〕20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二日
2008年8月25日上午,市政府在市府办1512会议室召开2008年第二十次市长办公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市长及市长助理,市府办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具体名单附后)。市长卢跃东主持会议。会议研究了关于实施永康市城区住宅用地标定地价等六个方面的议题。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市土地估价事务所黄丰生关于实施永康市城区住宅用地标定地价的情况汇报。会议对国土部门提交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了审议,并要求国土部门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在现有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对城区住宅用地标定地价作适当调整,以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实施。
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吕美红关于压缩机关公用经费支出若干问题的情况汇报。会议同意实施《永康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永康市公务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今年招待费总额控制按财政局提交的第二方案实施。
会议听取了市民政局徐妙亲就在乡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问题和总部中心区块等四条道路命名问题所作的情况汇报,会议要求相关部门按会议提出的意见进行完善修改后提交下次市长办公会讨论。
会议听取了市府办胡宏立关于确定小额代款公司主发起人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同意富新工贸有限公司为我市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并按相关程序进行申报。
会议最后就第五批重点隐患整改工作进行了领导责任分工。
参加此次会议的有:(1)市政府:卢跃东、施振强、蒋永根、祝鸿熙、胡明星、金艳、俞福才、吕常青、金跃民;(2)市府办:卢共和、程可可、俞天喜、马南峰、俞振家、胡宏立、吕福有、黄黎明、董跃平、骆建江、陈润花、王云楠、胡志伟、朱兴妙、应梅芳、徐新学、周磊;(3)部门:姚振明(发改)、施建民(财政)、沈景根(国土)、应跃进(建设)、童美霞(规划)、程学军(监察)、杨文跃(交通)、徐妙亲(民政)、李世宝(总部办)、胡克莉(统计)、应美珍(国资)、叶跃良(安监)、吕美红(财政)、黄丰生(土地估价事务所)、杨康安(民政)、周德柱(民政)、朱新(建设)、毛晓鸣(人事劳动)。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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