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办发〔2008〕123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康市推进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
创建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现将《永康市推进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九日
永康市推进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市
工作实施方案
2008年6月,我市被列为首批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市,为推动我市开展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市工作,增强区域创新能力,加快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浙江省区域知识产权创建与示范工作实施意见》(浙知发综〔2008〕9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浙江省“十一五”知识产权发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