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发〔2008〕134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芝英街道溪岸村
外墙粉刷工地10.10坠落事故调查请示的批复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芝英街道溪岸村外墙粉刷工地10.10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永安监〔2008〕71号,下简称《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由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建设局、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单位)人员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的调查工作,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有关规定。
二、同意《请示》对事故的原因分析、性质认定、责任区分、处理建议,以及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
三、芝英街道要吸取这次事故教训,加强对“三清四改”工作指导,制定相关规定,防止其它村庄类似事故的发生,并把这次事故处理结果上报市政府和市纪委。
四、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三清四改”村庄建设施工工程发包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坚决制止建设工程层层转包,发包给无资质单位施工的行为,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管理。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