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办发〔2008〕150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设立永康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方岩风景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为加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更好地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经市政府同意,设立永康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在市政府挂牌。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要职责
履行值守应急、预案管理、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运转枢纽作用。
(一)处理市政府日常应急工作,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检查督促市政府应急工作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负责市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和预案体系的完善,参与有关规划和政策的拟订,并负责推动实施组织指导预案演练,以及公共安全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三)负责接收和处理市有关部门、单位和镇(街、区)向市政府报送的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和紧急重要事项的请示,随时了解、掌握和报告重大情况和动态。
(四)协调市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系统和应急指挥信息平台的建设,及时收集、分析、处理、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向市政府领导提出工作建议。
(五)协助市政府处置紧急重大事务,协调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新闻发布等工作。
(六)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组成
主 任: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