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发〔2009〕47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永康市粮食局通报表彰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近年来,市粮食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要求,坚持监督检查与普法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粮食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工作,圆满地完成了“五五”普法各项中期任务。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得到增强,粮食行政执法机制得到完善,粮油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得到加强,粮食市场秩序得到维护,先后被国家粮食局授予“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粮食系统‘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
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市粮食局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市粮食局认真总结经验,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推进普法工作,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粮食安全再立新功。全市各镇(街、区)、各部门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发展思路,开拓创新,勇于争先,以一流的精神状态,一流的工作业绩,为促进全市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