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办发〔2009〕30号
关于表彰2008年度永康市人大代表建议意见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2008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在各有关镇(街、区)、部门和单位的重视和支持下,得以较好地完成。通过对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解决了若干关系到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大局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在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中,涌现了一批具有示范推动作用的先进典型。为了鼓励先进、促进工作,现决定对公安局等11个先进集体和卢杰等18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一、先进集体
公安局 卫生局 建设局 交通局 经贸局 环保局国土局 民政局 财政局 教育局 一体办
二、先进个人
卢 杰(公安局) 马笑玲(交通局) 舒朝波(环保局)
邵日新(卫生局) 夏跃其(经贸局) 章 毅(建设局)方 钦(人劳局) 童麦韶(教育局) 卢艳美(供电局)
曹俊权(一体办) 陈 昱(城管局) 董巧云(文化局)应玲珍(民政局) 丁莉红(人大办) 陈章印(政协办)彭亚浓(市府办) 财政局(林 芝) 胡志伟(市府办)
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