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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解放街拆迁区块
实行交通管制和规范经营的通告
永政通告〔2009〕2号
为确保市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决定自2009年3月16日起,对解放街拆迁区块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并对该区块内的商业规范经营进行重申。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解放街:北至武义巷、当店巷,南至大司巷、桃花巷的解放街路段,大司巷:东至解放街,西至天门里的大司巷路段,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二、解放街拆迁区块内商店一律不得在店面外占道经营,区块内也不得经营任何流动摊点。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