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发〔2009〕33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08年度工业经济责任制考核
获奖单位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根据2008年度永康市各镇街区工业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永政发〔2008〕28号文),经组织有关部门考核,决定对经济开发区等11个镇(街、区)予以通报表彰。
一等奖:经济开发区、象珠镇;
二等奖:古山镇、城西新区、花街镇;
三等奖:方岩镇、前仓镇、龙山镇;
鼓励奖:石柱镇、西城街道、江南街道。
按获奖等级分别给予各获奖单位6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励。
望以上单位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对工业工作的领导,为我市工业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