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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2021-06-06 永康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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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发〔200966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金华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要求,为加强我市出入境人员的信息收集、汇总和共享,落实医学随访管理,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即日起开始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的内容。最近10天(以55日计算)来自有确诊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国家(地区)和曾途径、滞留上述国家(地区)的所有入境人员,按照附表登记相关内容。截止今天,WHO通报有确诊病例的国家(地区)为:墨西哥、美国、加拿大、哥斯达黎加、哥伦比亚、圣萨尔瓦多、以色列、韩国、中国香港、新西兰、西班牙、英国、法国、瑞士、意大利、德国、奥地利、荷兰、丹麦,今后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疫情通报,随时调整统计范围。要特别注意来自墨西哥全境和美国加州等经WHO确认为疫区的入境人员。

二、信息报送的责任单位。公安、卫生、外事、侨务、旅游、出入境检验检疫等单位,医疗单位以及负责出入境的公务、商务、旅游团队组织接待部门,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为主要责任单位,其他部门、系统、基层单位负责对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出入境情况的统计上报。各镇(街、区)负责本地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汇总、上报工作。

三、信息报送的方法。实施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有异常情况随时报。首先抓紧统计上报最近10天来的信息,以后逐日上报当天的入境人员和已上报的入境人员中有流感症状者。以前一天的11时至当天的11时为统计时段,汇总后于当天11时至前报至市防控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市卫生局  池彩荷,电话:87101410,传真:87101410)。在信息收集过程中发现有发热、咳嗽等流感样症状者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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