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办发〔2009〕61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永康市农业自然资源调查
和农业区划委员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农业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测评价、调查研究、规划编制和行政执法等工作,根据浙江省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委员会《关于调整省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浙农区〔2008〕2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永康市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委员会。现将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金 艳(市政府)
副主任:应 杰(市府办)
吕浙丁(市农业局)
成 员:舒朝建(市委农办)
鲍伟浪(市科技局)
杜奕铭(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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