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09〕18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破解企业难题会议纪要
2009年5月12日下午,市政府在机关会议中心8210会议室召开十五届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市长及市长助理、市府办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具体名单附后)。卢跃东市长主持会议。会议讨论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破解企业难题相关政策意见,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工业企业集体用地办理国有出让
1、1999年前已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年限为20年,可以申请补办国有土地协议出让审批手续。
2、申请补办国有出让的地块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由原企业提出申请,(2)符合城镇村建设规划;(3)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征地的村民代表达2/3以上;(4)被征地村证明征地资金已到位;(5)按征地程序进行报批。
3、规划部门在办理出让红线时,既要符合现状,又要作适当变通。
4、对办理集体土地证后,企业在该地块旁有违法用地的,国土部门先按原集体土地证的界线办理国有出让,违法用地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由国土部门按规定处罚后补办有关土地手续。
5、集体土地转国有出让按该地块的评估地价协议出让给企业,土地出让金全额收取,市财政扣除相关税费后全额拨付所在镇(街、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二、历史遗留问题土地证、房产证的办理问题
1、已办理出让手续,但由于有部分用地违法而未办理土地证的,只要该违法用地面积不超过1000m2,国土部门可以按市政府规定的标准处罚、验证的程序予以办理土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