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办发〔2009〕95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有关精神,增强流通业产业竞争力,促进我市商贸流通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09〕6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
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5月20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农村流通网络,进一步开拓农村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