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发〔2009〕84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公开出让溪心区块西一片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要求公开出让溪心区块西一片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永土资〔2009〕16号)悉。经研究,同意公开出让溪心区块西一片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该用地出让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土地坐落:江南街道溪心西一片地块。
二、规划用途:商住用地;用地面积:12.8680公顷,其中出让商住用地12.5205公顷,道路代征0.3475公顷;建筑密度≤23.8%;容积率:1.0—1.81(地下人防设施及地下车库不计入指标);绿地率:30%。
三、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四、出让方式:招标(挂牌)出让。
五、挂牌起始价:总价人民币31928万元。
六、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