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发〔2009〕106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永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和花街镇人民政府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自我市推行行政首长安全生产检查日制度以来,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和花街镇人民政府认真履行职责,形成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安全处置机制和“事前预防、事中整改、事后追究”的责任承担机制。
在今年年初的镇长安全生产检查日中,花街镇发现所属的永康市摩擦材料厂不但存在用电安全隐患,而且厂房破损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该镇政府高度敏感,及时上报市安监部门,经市安监局现场审查确认,将永康市摩擦材料厂上报列为2009年度金华市级挂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单位,并要求今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市安监局和花街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安排安监人员多次深入企业,积极做好企业主的思想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措施。在安监人员的督促和指导下,永康市摩擦材料厂于6月20日提前完成危旧厂房的整体搬迁。6月30日晚,由于遭遇特大暴雨造成危旧厂房倒塌。永康市摩擦材料厂因提前完成重大隐患整改,避免了危旧厂房倒塌可能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为弘扬以人为本、关爱生命、认真负责、积极工作的精神,市政府决定对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和花街镇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和花街镇人民政府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再立新功。全市各镇(街、区)、各部门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勇于争先,以一流的精神状态,一流的工作业绩,不断提高我市安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