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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干〔2009〕13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应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决定:
应军同志任永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局长职务;
胡高进同志任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局长;
免去项敏同志的永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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