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办发〔2009〕139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市范围开展粮食生产
统计监测调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粮食生产统计监测调查制度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5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粮食生产统计监测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监测调查内容
各镇(街、区)所有耕地和非耕地上分季种植的粮食作物面积和产量。
二、统计监测调查方法
(一)对农户的粮食生产情况,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样调查的样本单位由上级统计部门统一抽定。全市抽中的样本调查区共有97个,分布全市16个镇(街、区),共需调查农户6000多户。各调查单位要聘请调查员分季对样本区地块上的粮食作物种植情况进行调查。
(二)对非农户农业生产的粮食生产情况,采用全数调查方法,由生产单位依法填报相关调查表。
三、统计监测调查组织实施
各镇(街、区)、有关部门要切实重视这项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工协作、共同参与”的原则,以及《浙江省粮食生产统计监测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