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办发〔2009〕136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永康市处理山林纠纷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市处理山林纠纷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金 艳(市政府)
副组长:应 杰(市府办)
应加兴(市林业局)
成 员:吕军伟(市公安局)
姚志勇(市检察院)
梅纯敏(市法院)
徐晓伟(市政法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