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办发〔2009〕123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抓紧落实2009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有关部门:
为有效落实我市2009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促进我市土地管理工作上一新台阶,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与各镇(街、区)签订的《2009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各镇(街、区)必须在8月30日前将本行政区域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村,并与各行政村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地块、村及农户并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帐册的工作。由于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镇(街、区)务必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已着手开展该项工作的要加快进度,争取及早完成;尚未开展的必须集中人员和时间,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该项工作任务。
二、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要结合自身职能切实加强指导,积极配合各镇(街、区)做好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基本农田到户登记等工作。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