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办发〔2009〕119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乡镇甲型H1N1流感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卫生部制定的《乡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转发给你们,请切实加强领导,明确防控职责,科学、有序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根据防控形势需要,请各镇(街、区)立即成立防控领导小组和制定工作方案,8月28日前将领导小组和工作方案分别报市应急办和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应急办联系电话:0579-87101077
市防控办(设卫生局)联系电话:0579-87101410
二○○九年八月十九日
乡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
卫生部办公厅
2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