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发〔2009〕166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公开出让经济开发区S9-18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要求公开出让永康市经济开发区S9-1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永土资〔2009〕46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局组织将经济开发区S9-18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该用地出让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一、规划用途:工业用地;用地面积:100000平方米;建筑密度:45%-60%;容积率:1.2-2.0;绿地率≤20%;出让年限:50年。
二、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工业企业。
三、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四、挂牌起始价:总价人民币4100万元。
五、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