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发〔2009〕156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永康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09〕57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芝英街道的黄塘下、陈路塘、栋陇、杜山头、荆山陈、雅应、下堰头、陈园、郑村、下余、车马何、山头徐、堰头、沙端、炉头等15个行政村划归东城街道管辖,同时撤销芝英街道建制,设立芝英镇。调整后,东城街道管理7个社区、58个行政村,办事处驻地不变(望春东路298号);芝英镇管理6个居民区、63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后城大街149号(原芝英街道办事处驻地)。
二、将江南街道的临溪、翁埠2个行政村和花街镇的梧涧、龙盘岭2个行政村划归西城街道管理。调整后,西城街道管理5个社区、74个行政村,办事处定址紫微北路139号;江南街道管理5个社区、46个行政村,办事处驻地不变(广场路4号);花街镇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