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永政发〔2010〕10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浙江奥特多健身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11.11坍塌事故调查请示的批复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浙江奥特多健身器材制造有限公司11.11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永安监〔2010〕3号,下简称《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由市安监局、公安局、总工会、建设局、检察院、城西城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单位)人员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的调查工作,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有关规定。
二、同意《请示》对事故的原因分析、性质认定、责任区分、处理建议,以及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
三、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建筑施工工地的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资质情况的检查,相关部门还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的教育培训,切实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