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永政办发〔2010〕41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永康市处理山林纠纷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有关部门: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市处理山林纠纷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金 艳 市政府
副组长:应 杰 市府办
应加兴 市林业局
成 员:叶建永 市公安局
姚志勇 市检察院
梅纯敏 市法院
徐晓伟 市政法委
金新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