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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发〔2010〕36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09年度工业经济责任制考核
获奖单位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根据2009年度永康市各镇街区工业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永政发〔2009〕38号文),经组织有关部门考核,决定对城西新区等11个镇(街、区)予以通报表彰。
一等奖:城西新区、经济开发区;
二等奖:芝英镇、花街镇、石柱镇;
三等奖:江南街道、西城街道、龙山镇;
鼓励奖:方岩镇、前仓镇、东城街道。
按获奖等级分别给予各获奖单位6万元、4万元、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