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永政办发〔2010〕35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彰2009年度农业先进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扶持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永政〔2009〕3号)精神,经过镇街区和有关部门初评推荐、市产业化领导小组评选,经研究,决定对以下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永康市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
永康市杨溪稻米生产专业合作社(无公害产品)
永康市玲妙珍禽养殖场(无公害产地)
永康市拱瑞杨梅苗木场(绿色农产品)
永康市一凡农庄(无公害产品)
永康市大寒山老鹰峰茶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