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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发〔2010〕34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根据《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08〕6号文件),现对通过省清洁生产验收企业、09年度节能先进单位通报表彰。名单如下:
一、通过省清洁生产验收企业(每家企业奖6万元)
1.旺达集团有限公司
2.浙江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3.浙江浩天实业有限公司
4.永康市钱江水务公司污水处理厂
5.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6.浙江宁帅实业有限公司
7.浙江福达门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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