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永政办发〔2010〕26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杨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农业产业
结构调整政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杨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十五届政府第四十四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五日
杨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农业产业结构
调整政策实施办法(试行)
为推动杨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以下简称库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优质、高效、安全、生态农业,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经研究,特制定库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实施办法(试行),实行生态补偿,确保优质水源。
一、关于种植结构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