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永政办发〔2010〕22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康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
考核与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永康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办法》已经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二月九日
永康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生态城乡”战略,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永康生态市建设规划》、《关于加强生态环保工作的实施意见》(永委〔2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