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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干〔2010〕2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曹法余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决定:
曹法余同志任浙江省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童宇明同志任永康市城西新区管委会主任;
李贵江同志任浙江省永康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长。
以上新提任同志实行试用期一年。
二○一○年三月五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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